“传播”一词意义丰富,最基本的解释是“交流”“交往”和“沟通”。围绕着交流的可能与不可能,传播思想史的论述分化为两条河流,一条探索人的不可交流性,一条围绕共同性展开叙述。前者以哲学思辨为主,后者拥抱实用主义。根据现象学的分析,人的交流具有双重性——不可完全掌握他者的意义,但也并非全然不能理解。从思想史跳出来看,对共同性的追求是政治世界和日常生活更为显著的话语。本文认为,我们应该建立“免于交往的自由”之观念,承认和尊重人的不可交流性,进而实现一种关于交往的文明。
跨学科的取向一直植根于传播政治经济学的基因之中。作为政治经济学和传播研究的交叉学科,传播政治经济学在诞生、发展和演变过程中受到各种社会运动和社会思潮的影响,也积极吸纳其他学科的理论和方法,产生了各种跨学科取向。传播政治经济学与种族研究的结合注重分析种族和传播的互相建构;女性主义和传播政治经济学的结合看到了传媒背后的男权政治和金钱控制;传播政治经济学与民族志的结合注重解释不同族群的传播现象和行为;传播政治经济学与文化研究也在争论和对话中走向融合,在不断的反省和自我批评中完善自身理论体系,与时俱进。
国内学者常以为汉密尔顿和杰斐逊的出版自由思想是对立的。为了修正这种“二元对立”的认知框架,本文梳理汉密尔顿所经历的三个历史事件,深入探讨汉密尔顿的出版自由思想。分析《权利法案》入宪之争,可知汉密尔顿认为没有必要把《权利法案》写进宪法,但其反对理由中看不出他是否定出版自由的。他之所以支持《煽动法》,是因为该法包含了事实真相可以作为抗辩依据以及陪审团具有事实与法律裁决的权力这两项原则,而这也是他在克罗斯威尔案中极力辩护的。本文继而分析了这三起事件在反映汉密尔顿出版自由思想上的历史关联。最后还探究了汉密尔顿在本土研究中的缺失,以及国内学者为何会形成杰斐逊和汉密尔顿的出版自由“二元对立”的认知框架。
本研究对140篇关于大众传媒意识形态研究的期刊论文进行了定量统计和归纳分析,主要考察样本文献的研究立场、对意识形态概念的界定、研究主题的分布、对大众传媒意识形态机制的分析。研究发现,中国的大众传媒意识形态研究存在着双重标准、对意识形态背后的权力-利益关系关照不足、研究主题分布失衡等问题;但与此同时,该研究领域的体系轮廓已经初显。中国学界对大众传媒的意识形态机制有着多元认识,研究方法和视角也呈现多样化,形成了一些较为成熟的结论,并尝试用温和批判的研究思路来改写“对内行政主义”的格局。
在我国社会转型的关键期,政府形象作为一种特殊的政治资源作用突出;而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政府形象构建的外部环境、内容和手段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政府形象而言,移动互联网既是形象构建的外部环境,也是具体实现手段和方式,同时还提供了全新的内容和载体。本文基于跨学科的研究视角,在对政府形象进行多维构筑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述政府形象传播的“落点”,并结合现今移动互联网的特性和一些政府部门的相关实践或探索,对政府运用移动互联网创新形象传播的体系和路径进行系统梳理,从而为政府形象传播的优化提供借鉴。
本文聚焦“新闻学”的学科主体,从国际与国内、历史与现在、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视野出发,探寻现阶段中国新闻学理论真空的原因,从而回答“何以可能”的问题;在此基础之上,本文将对西方新闻学的历史、概念和理论进行梳理,并以此作为批判的逻辑起点,而后立足于中国特色新闻学的理论体系、教学体系、实践体系,展开对于“何以可为”的论述。
基于对上海地区六所高校新闻类专业的本科生进行问卷调查,本文试图了解其职业认同现状及影响因素。同时,比较不同类型高校新闻专业学生的差异,重点考察新闻教育(包括校内课堂教育和校外实习)对职业认同的作用。本研究发现:新闻专业学生的职业认同度普遍较低;不同类型学校的新闻专业学生在职业认同度上存在显著差异;性别、年级、家庭影响等个体因素不是造成新闻专业学生职业认同差异的主要原因;校内教育和校外实习互为补充,对新闻专业学生的职业认同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强制广告披露是很多国家用来克制虚假广告的一项重要制度。本文在对美国广告披露制度的缘起、发展及其价值与实效争论的追溯与分析中,揭示了它的法经济学原则和价值,认为广告披露制度要求广告提供风险信息来补正广告中的片面或不实信息,是一种以“信息” 对抗“信息”的制度设计。它既尊重了企业的商业言论自由权利,又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还可以减少双方的交易成本和政府的监管成本,使消费者能够基于对交易关键事项的充分了解作出自主理性的消费决策。单从消费者角度来看,制度实施的效果并不完全理想,但就各方整体利益而言,它已然是一种较为公平、经济的制度安排。
吴飞(2014).《重建巴比塔:吴飞谈传播学的想象力》.北京: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73页, ISBN9787563822386,36元。